近日,媒体曝光的一起“天价拖车费”事件再度引发了车友的关注。货车车主罗先生,在高速公路撞上护栏,车辆救援站的人将车拖到了5公里外的停车场。两天后车主去取车时,竟被告知要交2.7万余元施救费。
天价拖车费的事件绝非偶然,早在罗先生之前,就有不少车主像罗先生一样被拖车公司痛宰,拖车费漫天要价。2013年10月24日,河南王先生的货车司机分别撞到一辆货车和三辆三板车造成了五车连撞,5辆事故车被托送到当地交通警察大队停车场。当事故处理完,5位车主领车时,被告知两辆货车要交八九千元,而其他三辆小车每车要交1500元。同年10月,长途车司机李师傅驾驶货车在湖北随州前往青海西宁的途中发生了车货,拨打了122救援电话后,甘肃交警迅速赶到车祸现场并叫来了拖车。次日,李师傅被告知需要交纳2万元的拖车费。据媒体记者驱车实地测量了拖车的路程发现,从车祸发生地到汽车救援公司,全程13.7公里……天价拖车费的事件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其背后是,执法的交管部门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挂钩后,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垄断,进而发生天价拖车现象。
发生车祸后,车主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身体上都要蒙受损失,但拖车公司打着“救急清障”的名义,趁火打劫,昂贵的拖车费让司机的处境更是雪上加霜。实际上,车辆救援,是一项公共服务,费用应由有关部门制定。而且公路清障施救,原本该回归公益性。2010年9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所以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天价拖车费的发生。
要斩断收取“天价拖车费”的黑手,要根除天价拖车费现象,除了有关部门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外,还要打破这一领域的垄断经营,让车主真正有权选择收费合理的公司。而打破垄断最重要的是,让以营利为目的的事故救援企业与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的交管部门脱钩。
大同日报 锦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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