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公司,代码:0704.HK,简称“和嘉控股”)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山西和嘉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和嘉国际)现持有山西金岩能源嘉润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嘉润)90%之股份权益。和嘉控股,和嘉国际及能源嘉润统称和嘉集团。
根据和嘉控股与山西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科技)于2022年3月15日签署《协议书》,能源科技承诺向和嘉控股交付其二期253万吨/年7.1米顶装焦化项目中的两座编号为#5、#6的56孔HT50-710型7.1米复热式顶装焦炉、土建工程以及相关炼焦配套工程(简称“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坐落于山西省孝义经济开发区山西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吨/年焦化项目园区内,为其二期253万吨/年7.1米顶装焦化项目四座焦炉之中编号为#5、#6的两座。其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4,863.98万元(评估范围及基准日等以中咨同创(山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咨评报字【2022】第Z0011号《山西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确定253万吨新型焦化项目在建工程5#、6#焦炉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为落实《协议书》约定,和嘉国际及能源嘉润分别与能源科技于2023年1月12日签订《股东协议》及《注资协议》,能源科技确认已按照相关协议约定于2023年1月12日将标的资产交付至能源嘉润。同时,能源科技确认:
1.标的资产所有权于交割前为能源科技单独、全部、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出租、赠与、出售、抵债、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情况或产权纠纷;
2.签署和履行《协议书》《股东协议》及《注资协议》等系列交易文件时不存在任何障碍和纠纷,如有任何争议,能源科技承担交付标的资产所产生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已就交付标的资产履行必要的内部及外部程序并取得了相关的授权、审批、许可及备案;
4.资产交付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由能源科技自行承担并负责,与和嘉集团无关。
综上,和嘉集团已实际控制及占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并归属和嘉集团所有。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1座23楼2301室
管先生 +852 59267855
和嘉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