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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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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拟对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10月20日,该债权总额为5356.50万元,其中本金3311万元,利息2045.50万元。本次处置拟与债务人进行债权重组,初始重组金额为2180万元,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重组期限为20个月,对重组余额按照6%/年收取资金占用费,仅债务人按照债权重组协议约定偿还全部重组债务的情况下,豁免债务人剩余债务,否则不予豁免剩余债务。本公告公示期内如有意向购买债权者,请与我分公司书面联系。该债权资产的受让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者变相购买该债权:(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联系人:刘先生、关女士

联系电话:

0351-5262627、0351-5262630

邮件地址:

liujiawei@coamc.com.cn

通讯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98-2号财富国际大厦22层

邮编:030012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0351-5262591(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山西监管局电话:0351-828665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电话:0351-3292133

特别声明: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我分公司联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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