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典范评选分类
·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实践,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积极推动参与山西经济建设,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形象。
(1)单位类
能源革命新锐企业
“六最”营商环境创优案例
创新驱动优势企业
商会、协会服务标杆
农村经济组织样板
评选对象:
能源革命新锐企业:煤炭、电力(火电、风电、光伏发电)企业。
“六最”营商环境创优案例:政府和各级开发区在创优企业发展环境中,产生的案例。
创新驱动优势企业:三次产业中的各类企业
商会、协会服务标杆:本省商会和外省驻晋商会、行业协会。
农村经济组织样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
评选标准:
能源革命新锐企业:
符合我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在“减、优、绿”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其经验可以总结推广。
“六最”营商环境创优案例:
政府和各级开发区在创优企业发展环境中,采取的做法,产生的成效及总结的经验。
创新驱动优势企业:
以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品创新、营销创新为主线,符合以下标准:
创新力:有强烈的品牌创新意识,其理念和经验在同行业乃至在全国有一定影响或得到广泛的推广和传播,成为超越区域和行业局限的知名品牌。
影响力:山西经济发展过程中彰显山西特色、传播山西文化的品牌企业,其忠诚度、美誉度、认知度在全国及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认知。企业在省级以上媒体及各类新媒体具有广泛持久的正面曝光度和传播度,在品牌建设的投入度,包括企业文化建设、广告投放费用等均可作为推选的基础条件之一。
推动力:企业品牌附加值在市场竞争中得到充分的释放,显示出企业或品牌的独特魅力,聚合了特定范围的无形资产,成为某个行业发展的领头羊。
成长性:所经营产业发展思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注重以人为本、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运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在能源革命科技创新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优先入选。
示范性:参评单位在所属行业和区域,其经验和做法要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借鉴性,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商会、协会服务标杆:
在加强会员单位行业自律、服务会员单位、组织会员单位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农村经济组织样板:
a.农民专业合作社:突出所从事行业的“专业性”,要有特色产品或服务品牌;在农民互助上有亮点。
b.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上规章制度健全,在“三资”开发利用上有明显成效,在带动村民增收上有新做法、新成绩和典型经验。其中,股份经济合作社还要体现股份制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