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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设施网络基本建立,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三晋百姓尽享丰盛“文化大餐”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贠娟绸 发布时间:2017/11/14 17:56:00

我省某大学图书馆一角。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开始了多样化、多层次化。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以保障百姓基本的文化权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文化共享发展。


我省的情况如何?“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省战略部署,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多措并举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维护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提升全民文化素养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省文化厅厅长刘润民给出的答案。


政府主导,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2015年以来,由省文化厅牵头,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文明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24个部门,成立了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依托协调工作机制,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若干意见》《山西省文化和信息扶贫行动方案》《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今年,省政府将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列入重点改革任务,责成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三基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两转四查三提升’专项行动等。”刘润民如此介绍。


统筹规划,设施网络基本建立


“十二五”时期,我省实施“百县强基工程”和“万村千乡公益文化建设工程”,基本实现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五年累计开工建设县级公共图书馆58个、文化馆53个,建成和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1196个、村级文化活动场所28200个,基层文化服务设施落后和设备短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省级图书馆和文化馆均通过国家一级馆评估,省图书馆成为我省地标性建筑之一。


同时,我省大力实施“流动舞台车配送工程”。“十二五”期间,累计为基层院团配送流动舞台车150辆;“流动图书车、流动文化服务车配送工程”共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配送流动服务车295辆(其中,中央36辆、省级259辆),在全国率先实现专业艺术院团流动舞台车和县级文化馆(站)流动文化服务车全覆盖。


刘润民介绍说,五年来,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博物馆24个,总投入达20亿余元;运用体育总局4350万中央彩票公益金在全省范围内支持建设全民健身中心2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1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1个;启动或基本完成53座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76座发射台站工程建设,并开播试运行,完成全省76个县(市)城区数字影院建设覆盖工程,平均每个县(市)安排补助2K数字放映机3套。


多方努力,国家示范区(项目)和省级文化强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启动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公布3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我省长治市入围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太原市文化精品惠民基层行活动入围第一批示范项目;朔州市入围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大同市红领巾艺术团再建设和晋中市民办文化的扶持引导与规范管理入围第二批示范项目:晋中市入围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


“目前,第一、二批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均已创建完毕并通过文化部验收,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正在创建过程中。今年7月,晋中市顺利通过文化部中期督导检查。”刘润民说,“自2009年我省启动文化强省县评选活动至今,已评选三批共29个省级文化强县。这些创建单位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事业经费投入、文化体制改革、群众文化活动等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多措并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以点带面推进


文化部启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以来,我省随即确定长治市和朔州市为省级试点,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


刘润民说,长治市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推进情况,以村(社区)文化室(文化活动中心)为主体,对已建文化设施进行整合提升,制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服务“三个标准”,全力将原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朔州市采取分步试点方式逐步推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2017年,在全省开展“百乡千村”试点建设,每市确定10个乡镇(街道)和100个建制村(社区)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试点先行,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自上而下展开


以省级单位为试点,积极吸纳各界人士组建理事会,有效带动市、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省图书馆已按改革要求于2015年召开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理事长、副理事长选举等相关工作。省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正在抓紧推进中,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任务要求。


下一步,将优先从长治、朔州、晋中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中选取部分市、县级公共文化机构作为基层试点,探索路径、积累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


创新供给模式,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日趋完善


我省先后出台《山西省省级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方案(试行)》和《山西省省级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了购买内容、方式、环节、措施,设立了政府采购资助目录。


2014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省级购买演出服务308场;2015年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省级购买演出服务370场。太原、长治、忻州、运城等市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演出项目,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省完成惠民演出9600余场次,文化惠民超过1000万人次。


运用新载体,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提质增效


我省成立山西省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中心,搭建集中统一的运行管理平台,统筹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及服务开展工作,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扩大服务半径、提升服务效能。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省级分中心1个、市级支中心6个、县级支中心19个。全省建成数字图书馆省级站点1个、市级站点9个。制定《山西省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规划》,以优秀传统文化和先进当代文化为重点建设地方资源,完成《山西村落》《赵树理》《山西古建筑》等系列文化专题片150余集,建成《山西传统手工技艺》《山西戏曲》《一方水土》等多媒体资源库6个,整合制作元数据2万余条,政府信息公开数据2.3万余条,地方文献数字化万余页。


完善制度,文化志愿服务进入规范化轨道


“按照有关要求,我省统筹推进全省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做到措施、责任、保障‘三到位’。同时,制定完善《山西省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逐步拓宽志愿者招募渠道,统一组织注册服务。”就全省的文化志愿服务,刘润民作了如此介绍。


目前,我省设有省直文化志愿服务站2个、市级文化志愿服务站11个。省图书馆与省内高校团委长期合作,定期接受高校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注册备案人数达500余人;省文化馆业务人员和馆办团队全部纳入志愿者序列,在册文化志愿者620人。太原市文化志愿者队伍共计5900人;长治市面向全社会招募文化志愿者6500多名,涵盖了歌舞、书画、戏曲、艺术、培训等多个门类。组织参加“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成功举办“大地情深”山西省群星奖获奖作品巡演、“传递书香见证成长”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等系列活动。


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如何推进?


近年来,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与当前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如何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出炉的报告,从法制、财政、内容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争取早日立法 提供法治保障


3月1日起,国家层面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正式施行。


报告建议,我省要适时宣传培训,强化各级政府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意识;按照法律精神,抓紧制定、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等各方面配套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落细落实法律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法律执行情况自查和督查。


同时,总结实践,借鉴经验,积极沟通协调,把制定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列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争取早日出台,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有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整合文化资源 加大财政支持 实现效率最大化


我省建立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但是,在全省公共文化资源整合方面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公共文化服务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现象依然存在。


针对这一情况,报告建议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的协调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全力支持和保证牵头部门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科学部署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努力实现人、财、物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同时,以公共资金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事业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我省要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相适应的公共文化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公共文化事业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确保公共文化事业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人均公共文化事业费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保证公共文化建设项目资金的同时,逐步把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经费的保障力度,重点保障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转和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补齐短板 推动均衡发展


全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和发展不平衡,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保障不到位,这也是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一大问题。


对此,报告建议,加强对市、县文化设施建设的指导,促进合理布局大型文化场馆、标志性文化设施和群众日常文化生活“绿地”。适时调整财政资金、公共资源、扶持政策,促进经济状况较差的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公共文化服务与全省均衡发展。对乡镇、农村公共文化活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倾斜,落实和提高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文化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


同时,关注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留守老人,切实把农民工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有效方式和途径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留守老人提供更充分的文化滋润和文化关怀。


引导社会力量 激励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


在全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相对滞后,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尚未形成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机制。


对此,报告建议,总结借鉴公益性演出补贴、商业性演出安排低价场次和门票、文化消费季、文化消费卡等各级各地有益探索和实践,循序渐进,通过普惠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培育群众的文化素养、文化爱好和文化技能,促进个性化文化消费。


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准入、监督和考核体系,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外包、原创补贴、专项资助、税收减免及委托生产承办、鼓励赞助捐款等措施,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和规范具有专业服务理念和专业服务能力、管理运行规范的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文化类社会组织,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建立健全群众能参与、好参与、乐于参与的工作机制,激励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使群众自主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成为公共文化的建设主体和服务主体。


丰富内容 提升产品质量


当前,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种类数量少、质量不高、模式老旧等问题仍然比较普遍,一些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不足、效率不高。


对此,报告建议,加强内容建设,提升文化产品质量。加强对群众文化需求的分析研究,以多元化内容和精准服务,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单”,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吸引力。深入挖掘我省丰富的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和优秀艺术形式,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开发和培育地方特色文化产品品牌,使这些宝贵资源不断焕发时代活力。


同时,完善文化事业单位绩效评估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文化产品效果评估机制。改进文艺评奖,建立健全对文艺作品的科学评价体系。加强对网络文学、网络视听节目的引导扶持和审核把关,正导向、提品质,推出一批网络文化精品。


创新服务供给 更好地服务大众


目前,为群众提供什么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基本由政府部门指定或安排,一些产品和服务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统一,供不应求、供过于求、供非所需同时存在。


为此,报告建议,积极适应社会生活新变化和人民群众新要求,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图书馆+”、移动通讯、数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和数字文化社区等平台,数字共享体验、线上线下互动等形式,加快数字文化建设,让更多群众零距离、无障碍享受现代公共文化服务。


同时,探索推广延时模式、流动模式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利用的新鲜方式,积极学习、改进提升延长场馆开放时间、“文化夜市”、流动文化大篷车、流动文化馆等各地开展的有益尝试,使公共文化设施充分发挥作用,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贴近大众、便捷大众、服务大众。


加强顶层设计 招才引智


目前,全省基层公共文化机构专职人员不足、队伍不稳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质量提升。


对此,报告建议,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和中长期规划。科学合理配备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工作力量,重点落实好中宣部、中编办等六部委的相关要求,配足配强县、乡镇、街道等基层文化单位的人才队伍,逐步消除“有岗无人”、“专岗不专人”等现象。


围绕文化人才素质和能力提升,建立基础教育、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及文化企业机构、文化人才培训基地等多层次、多渠道、多门类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突破体制机制壁垒,畅通“绿色通道”,打造“政策洼地”,加强招才引智;鼓励、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协会、文艺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吸引、动员民间艺人等各类民间文化人才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完善文化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服务等制度,鼓励、引导更多文化志愿者参与公益性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