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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020年8月8日16时09分,代县雁靖大街(原108国道)。杨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晋商银行代县分行附近时突然失控,连续与路边停车位内同向停放的5辆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包括肇事车受侧向力作用侧翻的6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调取周边门店的监控视频,并对杨某进行了酒精测试检查、尿液检测(均正常)和调查询问,排除了其酒驾、毒驾的违法嫌疑,杨某承认是当天没有午休,当时因天热乏困驾驶而造成事故。
当事人杨某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驾车时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上道路行驶要注意力集中,不要疲劳驾驶、不要接打电话、不要观看视频,更不能饮酒驾驶等,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责任编辑: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