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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互联网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7/1 17:04:00

  当前,检察机关必须积极适应“互联网+”的新形势,努力实现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和有机融合,推动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检察网阵”,大幅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强化检务公开工作,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一是开通“两微一端”平台。晋城市两级检察机关均已开通官方微信、微博及新闻客户端,及时发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开展普法宣传,传播检察文化,展现检察机关开放、务实、亲民新形象。二是实行案件信息公开。上线运行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对重要案件信息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5·23程幼泽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发生后,晋城市检察院及时将批准逮捕程幼泽等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予以公开,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产生了良好效果。实行案件程序性信息互联网同步查询,形成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件管理岗位查询“四位一体”的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提高了新媒体时代检务公开的效能。三是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个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都可在网上提出申请,经网上审核同意后,在网上自助查询、远程打印查询文书,既节省人力,又提高效率。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构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一是建立了“阳光检察”网站、微博、QQ和12309举报专线等网络化信访模式,加强检民沟通,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实行律师网上预约制度,律师可通过网上预约申请,进行网上阅卷、查询程序性信息,还可在网上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三是通过网络视频技术,实现远程视频接访控告人、申诉人。

  构建信息化管理和监督平台,促进检察工作创新。今年年初,晋城市检察院就现代信息技术助推检察工作升级提档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组织人员赴山东、江苏等省学习先进经验,3次与最高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研发人员、省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项目实施人员沟通交流,制定了集“侦查指挥视频调度中心、数据中心和司法办案信息平台、辅助办案信息平台、检务公开和服务信息平台”于一体的“两中心三平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经专家论证进入实施阶段。目前,第一期建设项目“阳光百姓工程”涉农资金监管系统进入测试运行阶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也将上线运行。同时,建立健全网络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有针对性地对检察人员进行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和信息化成果应用技能培训,学习媒体应用、信息传播、舆论监测、舆情处置等方面知识,注重通过信息化建设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司法公信力。(张世荣)

责任编辑:闫怡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