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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旭明,副主任张永忠、张宝明、申济、郑清明、赵素卿,秘书长赵文骥及委员共33人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海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东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廉允列席会议。
王旭明主持预备会议,传达贯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市委常委会有关要求,传达贯彻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交流会精神,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赵素卿、张永忠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暨市本级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等五个报告。听取审议关于检查《阳泉市集中供热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阳泉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及其起草情况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王旭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文旅局、审计局、能源局、史志办等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一梅 荣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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