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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草案初定,资金托管成难题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5/19 11:59:00

近日,有消息称有关网络借贷业务监管规定的草案(下称草案)已初步成型,但仍需要通过审批成为征求意见稿,再向业界征求意见。草案规定,网贷业务将确立为由银监会统管,同时以省划分施行备案制监管,即以省为区域设立自律组织,而各地平台需向所在省的自律组织登记备案,不过草案并未对备案的准入门槛提出注册资本等财务指标要求。

 

草案对网络借贷平台的以下两个方面做了要求:草案规定网贷平台在保证业务资金独立性的同时,需选择不具有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草案提出类证券化、资金归集、关联方融资、联营股权众筹、将融资项目期限进行拆分、对相关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或发售理财产品、将融资项目的收益权益与基础资产相分离等十项业务为P2P平台禁止业务。

 

让银行成为网络借贷平台的资金托管机构,这对目前的第三方支付托管资金的影响非常大,如果草案最终实施,将意味着第三方支付被挤出市场。可这样的情况会与目前的市场状况不吻合,目前的P2P网贷平台大多数都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实现资金托管,而传统银行对于P2P公司的接入要求非常高。并且,对于传统银行来说目前并没有相关细则要求其对P2P网贷平台资金托管的具体办法,所以草案的实施应该要有一段时间的过渡。也有相关人士表示,草案对平台资金托管的要求可能是为了预防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勾结,或第三方支付自行设立平台而引发关联交易。

 

草案对平台禁止的行为进行了罗列,可能会对从事收益权对接的票据理财、融资租赁理财、小额贷款收益权投资等模式的P2P有所影响,或许该类操作之所以被归类为禁止行为,是因为部分业务实质背离了P2P网贷定位,并滋生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有关。

 

草案的出台,预示着行业的发展有了方向,也让行业规则、市场机制的形成有了依据。浙江人众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成立与2013年,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本着“以人为本,普惠大众”的理念,致力于为广大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新型的融资渠道和创新的投资理财服务。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人众金融也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行业准则,自律、自省,力争成为行业发展的标杆。

责编: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