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土国土

怀仁县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来源: 作者:李青 发布时间:2012/9/7 10:34:53

    本报讯 为有效调动乡、村、矿各级领导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积极性,怀仁县把此项工作纳入了县、乡、村、矿四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进行责任目标考核和奖惩兑现,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近年来,该县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多次受到了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表彰。
    怀仁县是全国重点产煤县之一,全县因采矿导致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对此,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从2006年开始,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县直各矿山企业,乡镇与各村委会层层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状。从2009年开始,县政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了县、乡、村(矿)领导干部工作任期目标责任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严格进行奖惩兑现。即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措施不力造成矿区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对任期内管辖区出现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管辖区主要领导干部不予提拔重用。近年来,该县先后有1名乡镇长和1名村委会主任因工作不力被撤职。与此同时,全县共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6个,争取并实施投资累计达4474.45万元,实施部分移民搬迁村庄10个,新建高标准房屋1383套,搬迁1383户,新打机井6眼,有4807名受灾群众迁入新居。实施矿区地质灾害恢复治理项目1个,投入资金290万元,整理受损面积700亩。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成为县、乡、村、矿各级领导的自觉行动。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