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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将于2017年正式实施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6 10:03:06

《太原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动员会12月12日下午在太原市人大召开。该《条例》是太原市第一部有关中小学和幼儿园规划建设的专门地方性法规,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南内环以南、亲贤街以北、建设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这么大的区域范围内仅有一所小学;丽华苑小区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孩子上学却要到3公里以外的南屯小学;不少老城区小学虽多,但人均占地面积却非常小,甚至连一棵树都栽不下。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何才能保障孩子们的受教育权利,给他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太原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从立法角度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规划、建设、配建和移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傅建荣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不能执行,法律就没有生命力。”在动员会上,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建荣表示。傅建荣将“执行”分三个层面进行了阐述:一是依法行政。政府是执法主体,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法;二是加大社会关注度,加强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对中小学定期进行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三是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傅建荣强调,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条例》实施细则,各级人大加强监督,社会各界持续关注,确保《条例》顺利实施,为太原市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孩子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

太原市教育局局长梁宏宇表示:“《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太原市学校规划建设迈入法制化轨道,对依法规划和建设学校,持续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将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段雨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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