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门高伟 通讯员 崔永涛)为了体现国家监察职能,扩大影响,更好地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大同煤监分局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提出了“注重高位监察、提升监察层次”的工作思路,并付绪实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对2018年全年共安排4次对7家煤矿上一级主管企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监察,督促其加强对所属煤矿管理,从根源上解决煤矿超能力生产、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顽疾;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要求对每个生产、建设矿井监察结束后的第二天,都要组织召开一次规模较大的警示教育会,扩大受众范围,让每个职工、家属都参与其中重视安全、抓安全;三是落实重大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责任倒查监察,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机构移送,提出处理建议;四是继续坚持“下沉”与“上浮”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强化规章制度与落实、图纸、报表、记录等基础性资料的检查,分析评判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查找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五是每个监察执法小组对所负责的区域年内至少安排一次检查指导会,并形成纪要,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共同研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提出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监管监察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