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转型转型
娄烦税务: 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
“我经营着一家文具店,已过了申报期,现在是不是要交罚款呀?”娄烦县优品文具店的负责人闫女士在得知自己存在逾期申报信息时来到办税大厅,焦急地向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经过认真查询,了解其属于首次违规,且情节轻微,符合“首违不罚”条件,对她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自“首违不罚”清单发布后,国家税务总局娄烦县税务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宣传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对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目前,该局共处理“首违不罚”案例 62个,约占税收违法行为总处罚量的55%。“首违不罚”以柔性执法的方式,得到了纳税人的广大认可,起到了“无罚”胜“有罚”的作用,有效增进了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也筑牢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根基。
娄烦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临生表示,下一步娄烦税务局将持续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深入推进“首违不罚”清单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让税收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全面推动山西税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基层力量。
(闫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