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2012年山西省太原市旅游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太原市旅游局局长刘鹓介绍,今年的工作把握“华夏文明看山西的旅游中心”的目标,集中力量办好第十七届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深入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突出市场监管、宣传促销、要素整合、旅游惠民和队伍建设等五项重点,进一步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2年太原市旅游产业发展预期目标是:接待境外游客41.4万人次,预计增长20%;旅游外汇收入2.34亿美元,预计增长20%;接待国内游客2760万人次,预计增长15%;国内旅游收入297.85亿元,预计增长15%;实现旅游总收入320.96亿元,预计增长18%。
刘鹓说:“今年8月在太原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是对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大检阅。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水平,是今年旅游行业管理的中心工作。”
2012年,太原市继续开展旅行社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强化对评定结果的运用,对复核不达标的旅行社,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进一步健全退出机制,保持A级旅行社对全市旅游市场的示范带动作用。
加大对旅行社使用电子合同的检查和公示力度,将使用情况同年底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及评优评先相结合。各旅行社要不断提高使用率,力争早日实现电子合同“全覆盖”。
加强对门市部挂靠承包经营行为的管理监督,全市430家门市部及其44家主管旅行社要根据 《旅行社服务网点管理规范》的规定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备案,严格按照“四统一”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严禁非法承包挂靠等非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继续开展“零负团费”治理工作,巩固“五台山二日游”和“平遥、乔家一日游”治理成果。各旅行社要严格维护成本价的严肃性,不得以等于或低于成本价经营,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处。
针对委托代理业务的开展,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 《太原市旅行社委托代理业务整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规范广告宣传及合同签订,严禁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的出现。
按照《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严禁旅行社租用无运营资质的车辆,对旅行社违规使用“黑车”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确保市民和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012年,太原市立足于把太原建设成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旅游目的地和中西部地区旅游集散中心”的定位,进一步提升太原旅游的综合竞争力,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
本报记者 任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