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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之我见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是稳定就业、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不断涌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不断发展壮大,全国职工总数超4亿人,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达8400万人,占总职工人数比例超过五分之一。新就业形态就业方式灵活多样,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职业选择,有利于劳动者就业增收,培育发展新动能。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劳动法律制度建设,引导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7月,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出台,将新就业群体纳入劳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2023年2月,人社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明确将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写入文件,解决新就业群体的职业隐忧;2024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为新就业形态提供更加清晰、稳定的发展环境。
但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具有雇佣关系灵活化、工作内容碎片化、工作方式弹性化、创业机会互联网化等特点,新就业形态出现了劳动关系不清晰、工资收入不稳定、职业发展空间受限等问题,加上目前的《劳动法》无法对新就业形态用工方式作出针对性规范,这部分劳动者群体仍处于权益保障的“真空地带”,导致相关的权益保障措施缺乏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数字平台企业往往整合多种业务、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职权,很难将其划入一个具体的政府监管门类,这对当前政府部门执法和行业执法提出巨大挑战。在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上也有困难,涉工伤保险待遇的职业伤害保障不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整体情况还有待改善。在当前以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新就业形态都将成为我国就业增长的重要来源,新就业形态的就业容量也将持续增大。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方共同发力,多举措合力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支持和推动新就业形态的良性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
完善新就业形态用工法律法规。加快制定新业态劳动关系法,确立针对性的劳动标准和社会保障规范。在劳动关系认定、社会保障权责任划分、工伤认定等方面统一劳动仲裁与判决标准。劳动监察部门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监管规范标准,依法对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予以惩治。
打造部门共建共治格局。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方协同、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对新就业形态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检察+人社+工会”线索移送、会商研判、法宣联动等协作机制,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侵害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权益的行为。相关部门就工资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卫生安全等出台举措,高质量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建立适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险制度。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合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扩大社保参保覆盖面。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如南京等地设立了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制度的试点,积极推进职业伤害保障“一站式”服务。人社、税务、医保等部门协同解决社会保险费信息系统运行、部门数据交互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劳动者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作为职业伤害保险的补充,使其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
推动平台企业履行相关责任。适应新就业形态,推动建立多种形式、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关系。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用工方式的相关企业应合理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督促平台企业制定和完善订单分配、抽成比例等制度规则和算法,听取劳动者代表等意见,并将结果公示。
提升对线上线下新就业形态服务的能力。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加快推进网上办理,编制好各项政策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就业创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就近办”。加强大数据比对识别,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基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特点,用人主体单位可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按照双方约定确定工资标准是按时还是按件的计算方式,按时足额支付。在此基础上,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
此外,构建适合新就业形态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如山西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大力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充分发挥劳务品牌在平台企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温暖关爱服务,为快递、外卖等行业从业人员建立“红色之家”“户外劳动者驿站”等工间休息场所,以实实在在的便利,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感受到越来越多的温暖。
代昕昕(山西省数字政府服务中心)
责编:李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