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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慈善组织的财务管理问题浅析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李楠 发布时间:2014/8/19 9:54:31

李楠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慈善组织已逐步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我国慈善事业仍处于落后状态,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慈善组织公信力不够,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现阶段,我国慈善组织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是如何形成良性互动机制,突破资金募集、财务控制的“瓶颈”,完善慈善组织财务管理体系,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我国慈善组织行业现况及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我国慈善行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慈善捐赠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相较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

从捐赠者角度来看,我国的捐赠总额和人均数额都较低。我国200多家慈善公益组织所掌握的资金占GDP的0.2%左右;从捐赠者的构成来看,企业一直是我国慈善捐赠最重要的主体。然而,美国的慈善捐赠中85%来自民众,说明我国民众参与捐赠的主动性不强。

从慈善组织角度看,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规模、管理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我国慈善组织的数量有限。我国登记注册的基金会数量有2000多个,而美国有各类民间慈善组织150多万家。而我国慈善组织的行政色彩浓烈,真正的民间自治组织非常少。

从政府角度看,慈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支持与推动,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介入过多。慈善捐赠必须坚持独立自治的原则,而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法律来规范慈善事业。

2.慈善组织出现的财务管理问题

第一,我国目前没有完整的慈善组织财务监管法律体系,也没有专业部门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导致慈善组织在对募集的资金和物品上实行自我管理,无法使社会大众信服。

第二,国家在慈善捐款上没有给予更优惠的政策,使得慈善组织无法吸引有能力捐款的企业或者个人。即使可以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能够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却非常之少。

第三,慈善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慈善组织相对于其他营利性企业的规模较小,没有明确岗位职责。有些慈善组织账簿和原始凭证不规范,大大增加了财会人员的贪污腐败几率。

第四,慈善组织财务信息透明度较低。作为慈善组织资金的提供者,很难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来了解他们所捐助的资金是否能被慈善组织按捐赠意愿使用。

第五,内外监管不到位。有些慈善组织甚至没有建立组织内部牵制制度。而有的慈善组织虽然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但落实不到位,导致财务监管失效,财务信息的失真。

三、我国慈善组织财务管理体系构建

1.构建慈善组织财务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我国慈善财务管理的弱点主要是体系不健全,不能给决策层提供反映慈善组织财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的信息。只有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财务管理体系,才能实现慈善组织的发展。

2.慈善组织财务管理体系的构建

借鉴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构建慈善组织的财务管理体系应把握以下六个方面。

(1)财务预算管理。财务预算管理是当今信息社会对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慈善组织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市场的变化情况,建立全面的财务管理体系,有计划地进行预算管理。

(2)财务控制管理。主要是对慈善组织的各项资产的运转及耗费进行控制,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要对各项资产的耗费进行控制,既要降低资产价值的构成成本,也要降低资产的管理成本。

(3)财务监督管理。由本单位内部专门的审计组织和人员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施审查和评价,审计结果向本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报告,保证资产、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

(4)财务风险管理。慈善组织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捐赠和拨款。经济的发展周期对经费来源有着不可避免的影响。慈善组织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减少和分散风险的冲击。

(5)会计记录管理。会计记录管理是资金管理的基础,非营利组织会计主要以货币的形式记录一个组织过去发生的财务收支,以财务报告的方式传递和报告组织的财务信息。

(6)绩效评价管理。慈善组织进行绩效评价可以对员工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同时也能对组织的社会贡献进行评估。评价内容应该重点把握社会效益、资金使用、员工贡献等。

四、完善我国慈善组织财务管理体系的对策

1.对政府的建议

1.1尽快出台基本法

随着我国的快速发展,慈善事业也将进入发展轨道,但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规范慈善事业的基本法。要解决慈善组织的财务管理问题,首先要制定符合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要求的慈善基本法,其次应对现有的慈善法律法规进行修正和完善,形成制度化的慈善组织法律体系。

1.2完善税收优惠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慈善捐赠免税制度已经初建,但优惠幅度还有待提升。税务机关应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慈善免税退税相关事宜,使免税制度能切实得到执行。

2.对慈善组织的建议

2.1完善资金运行管理机制

慈善组织的资金运行机制由慈善组织按照不同的慈善资助目的单独进行。而建立慈善信托制度是管理机制的一部分。信托制度的特征是将信托财产管理和处分权赋予指定的受托人,财产所有权人对该财产不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受托人则可以任意处置财产。慈善信托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限制慈善组织对慈善资金的任意处分权,有效防止慈善组织滥用慈善资金。

2.2慈善组织的自律机制

形成完善的内部自律机制,需要从两个方面做起:一是提高组织成员自身的素质,形成一种道德自律。从而能够促使捐赠高效、廉洁地用于慈善活动。二是完善的组织保证,通过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完善的民主与参与机制、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确保组织的自律。

2.3提高慈善组织财务信息透明度

强化对慈善组织财务透明度执行情况的财务审计。慈善组织财务审计应由三类不同的审计机构分类进行:“一审”由慈善组织内部审计委员会进行,这是慈善组织的自我控制与评价,可以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实现财务透明的主动性;“二审”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来执行,可以客观、公正地提高慈善组织的财务透明度;“三审”由国家审计机关进行抽查审计,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再监督。

3.对社会的建议

由第三方评估组织独立进行审计和鉴定。第三方进行的审计和鉴定一般是通过直接访问项目的服务对象,他们对组织工作过程和项目的控制相当重要。

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媒体是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普及范围广、影响大,因此能够对慈善组织的管理者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促使他们进行良好的财务运作与管理。

公众可以通过一些评估组织和非营利组织设有的投诉热线和网站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督。

总之,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在诸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发展我国慈善事业需要政府转变角色,从慈善事业的主导者向监管者转变。对现行慈善财务管理体制进行变革,加快立法和制度建设步伐,形成包容与宽松的慈善环境。同时我们还应当认识到,慈善事业的财务管理改革是长期工程,不会一蹴而就,它的成长离不开社会、民众的大力支持。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商学院11级会计专业)

 


责任编辑:刘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