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根儿“追欠”何时休
来源:
作者:王俊菲
发布时间:2011/12/3 13:39:55
又到一年年根儿时。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全国各省区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又紧张地投入到追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战斗中。农民工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应尽的义务,然而年年追、年年打,拖欠工资的现象仍屡禁不绝。
城市建筑工地的工人、生产流水线上的装配工、餐馆饭店的服务员以及小商贩、保姆和清洁工,处处都有农民工的身影。农业部的统计数字显示,到目前为止,已有近1亿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经济学家分析,中国农村人口中还有大约1.5亿的剩余劳动力需要从农业生产领域转移出去。因此如何更好地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不受侵害、劳动报酬能及时拿到手,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想将这件事解决好,必须从两点着手:一是用工单位老板的自觉意识,二是建立完善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如果说第一点企业老板的道德素质属于情商范畴,那么长效机制的建立则需要法律的约束和规范。
以我省为例,自《劳动合同法》、《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着力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从建立健全企业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在欠薪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普遍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多发市县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对欠薪问题的综合治理。
但是,由于少数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加之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企业仍不同程度存在着用工不规范行为,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发放工资,甚至在个别企业还存在
“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严重违法现象,不仅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环境。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依然严峻,个别地方的建筑、交通、铁路、水利、房地产等项目由于资金缺口等原因,导致部分建设项目程度不同地出现停建、缓建现象,极易产生拖欠工资等劳资纠纷,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然而年年追打并不是办法,因此,建立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迫在眉睫。 齐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