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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20年将形成新型户籍制度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李京益 发布时间:2013/12/19 10:49:55

    针对备受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公安部已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目前正进一步修改完善。待报中央审批和部署后,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和实施方案。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一套新型的户籍制度。

    部分省市已出台 户籍改革方案

    事实上,一些省市已经出台改革方案,开始有益探索。例如,云南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一段时间内给予进城落户农民“城乡兼有”的特殊身份待遇,让农民既能享受农村惠民政策,又能平等共享城市的公共服务。又如,上海今年开始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对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对紧缺急需专业、特定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受到表彰奖励等实行额外加分。

    一个普遍共识是,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在新型城镇化的顶层设计之下,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与有关领域改革统筹配套、协同推进,涉及面之广、人员之多、力度之大均前所未有,其核心正是实现“人的城镇化”。

    “从近期看,要推动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从较长时期看,则要以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社会保障以及保障住房、就业服务等为重点,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统一和服务水平的基本均衡。”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彭森说。

    关注 新型户籍制度正在修改完善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这次户籍改革是配套进行的,一方面要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另一方面就是要提高公共服务,要扩大覆盖面,让那些暂时还不具备落户条件或不愿在城市落户的人,也在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能逐步享有同当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黄明表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并把握好三个重要原则。一要尊重自愿。农民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都要让群众自主选择,不能把农民赶进城、拉进城、“被落户”。二要分类指导。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城市的标准,向全社会公布,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了解每个城市(落户)的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自己的未来,给自己固定的预期和希望。三要有序推进。“我们不能刮风、不能冒进,不能搞运动。”

    黄明介绍说,公安部已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目前正进一步修改完善。待报中央审批和部署后,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和实施方案。“到2020年的时候,我们要建立一套新型的户籍制度,其中有三个重要特点,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二是户口的迁入条件,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三是以经常居住地为登记形式。届时,在城乡之间、城市之间迁徙就比较容易了。”

    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1.6亿外出农民工约69%集中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市和东部一些城市。而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不足,需要加快产业调整,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引导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解读 不会对大城市人口造成冲击

    北大社会学系教授陆华杰表示,2020年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并不会像有些人想象的,对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造成冲击。

    陆华杰称,在经济工作会议之后,本月初,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也在北京召开。中央明确了未来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模式,也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他认为,城镇化工作会议确定的整个框架不会变化,户籍登记制度也将在这个大的框架下探索,不会突破这个框架。

    他说,到2020年还有7年的时间,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重点在“登记”,户口登记制度不会对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人口产生很大的冲击和压力,不论你到大城市、或是特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都要进行登记。登记可能会包含一些条件,比如稳定的住所和工作、交社保等。这与是北京户口、还是上海户口可能还是会有一定差别,它主要从社会治理程度来说,要了解哪些人来了,怎样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户口登记是很重要的平台。

    户籍含金量不同是改革最大障碍

    长期以来,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原本以人口登记为基本功能的户籍制度,逐渐附着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社会福利和公共政策。如今,这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认为,户籍制度本身很好改,关键是户籍背后依附的那些制度、服务、权利不一样,加大了改革的难度。

    正如杨伟民所言原因,与当前明确的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级落户政策相对应的,是两种不同的人口迁移趋向:一方面,中小城市户口含金量不高,农业转移人口不愿意放弃原有农村户口。一些乡镇干部细算了农村户口的优势: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单家独院的住房;即使自己不种地,国家粮食补贴、土地流转租金等每亩每年有五六百元收入;若遇征地,一些城郊农民可能成为“百万富翁”。

    另一方面,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面对大量涌入的外来人口,已经不堪重负,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教育医疗资源紧张等“病症”日益显现。严格控制这类城市落户条件,是无奈而现实的选择。

    统计显示,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当前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6%;但按照户籍人口计算,城镇化率只有35.3%。这说明有大量常住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还不是城镇户口,处于“半市民化”状态,也说明许多地方落户门槛仍然较高,一些城镇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还不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表示,做强小城镇更符合现阶段我国实际发展需要。在大城市普遍“超载”的情况下,中小城镇的机遇反而会更多。

    黄明指出,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这一群体来说,既要解决好其中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也要为他们公平有序落户提供阶梯式政策通道。

据《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