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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保险业融入国计民生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7/11 10:37:31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五大措施促进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业内人士指出,这传递出鲜明信号,保险业已经不再是狭义概念上的保险,而将会以一种全新的定位与方式融入服务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建设的大格局中。

近些年,我国保险业规模迅速扩大,2013年,保险业保费收入达1.72万亿元,居世界第四位。但不可否认,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仍然有限,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仍亟待加强。

据介绍,近些年来我国的保险深度一直徘徊在3%左右,而美国同期的保险深度达到7.5%到9%。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能够帮助企业和群众对冲经营和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安全感,激发社会创造创业动力,有利于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可以一举多得。”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保险业的定位进行全新阐述。

事实是,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不同形式的保险在很多发达国家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以养老体系为例,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解决公平问题,由政府“兜底”;企业年金解决效率问题,由企业和个人自担养老责任,满足差异化养老需求;商业保险旨在满足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但是,目前由于我国养老体系仍较薄弱,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这两大支柱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参与健康服务业整合,鼓励开发多样化的医疗、疾病保险等产品。”

“目前我国养老的责任主要落在政府和企业身上,商业保险作为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三支柱,未来可以发挥很大作用。”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

不仅如此,根据部署,还将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为重点,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此外,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加快建设现代保险企业制度,推进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名誉院长王稳认为,当前我国的出口结构以实体贸易或货物贸易为主,服务贸易尤其金融保险服务出口占比很小,保险服务也应随着实体贸易走出去,为其更好地保驾护航。

展望未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认为,“要加快保险业在销售渠道、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推进中国保险业由过去的粗放型经营向精细化经营转变,推动保险业真正实现有质量的发展,而不仅仅是数量的迅速扩张。

新华社记者 何雨欣 谭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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