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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稳定价格政策效果渐显

来源: 作者:王俊菲 发布时间:2011/11/24 14:52:45

    本报太原11月23日讯(首席记者   崔晓农)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努力贯彻落实稳定价格的决策部署,政策效果逐步显现。1—10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5.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在全国居第23位。
    结合我省实际,在国家联动机制的基础上,我省创造性地提出,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涨幅超过5%时,或食品价格指数涨幅单月超过10%时启动联动机制。同时,扩大保障范围,将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农村寄宿制学生纳入保障范围。
    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保障供应、平抑物价、安定民生,全省运用价调基金,发放价格补贴总额超过8亿元。全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地建设初具规模。
    在完善政策措施,降低流通成本方面,省物价局出台完善价格政策,促进蔬菜生产流通的措施,对蔬菜生产、流通过程中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支持蔬菜预冷、冷藏设施、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支持蔬菜“农超对接”,减少流通费用,降低蔬菜损耗;清理整顿农贸市场收费。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截至目前,全省绿色通道公路里程为3876.225公里,全省减免车辆通行费共计约15690.495万元;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点)等突出问题,以撤销太榆一级公路许西收费站为例,一年可减轻通行费负担1500万元。
    大力推进治乱减负工作,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继续延续对焦炭行业的收费减免措施,执行至今年年底;取消了疫情处理费、卫生质量检验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音像制品防伪标识费等31项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截至目前,共减轻企业负担约2460万元;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经营服务收费,规范二手车交易、资产评估收费、工程监理费、机动车安全检验服务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标准;降低部分施工图审查收费、资产评估收费、房屋交易手续费、部分建议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费、部分招标项目代理服务费、取消和停止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上机培训费、停止收取水质化验费等项收费。
    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省、市、县三级物价系统积极行动,密切监测重要商品价格动态。今年前9月,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636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154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