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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企业受益几何?

来源: 作者:王俊菲 发布时间:2011/11/28 10:20:05

名词解释
      【营业税】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范围广泛。因其不存在成本抵扣,所以涉及重复征税问题。
    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主要分布在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文化体育、金融保险、娱乐业中。这些行业中,金融保险适用的税率为5%,娱乐业的税率则在5%以上,其他均为3%。

      【增值税】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税率主要有17%和13%两档,除农产品、音响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适用13%的税率外,其他均为17%的税率。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试点首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领域开展,条件成熟时将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
    虽然这项新政策只先在上海试行,但是关于“营”改“增”的讨论,早已在省城的各界人士中展开。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此项政策,整体上将对有关企业起到减负的作用,但不同的企业感受不同。
    多数企业受益“看得见”
    “这次试点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带来了福音,因为这一措施可能带来很多实惠。”太原朝阳街一家大型供货型物流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11月23日上午九点多,该公司几个货运员正在将一件件货物装车。这几天天气不错,业务进行的很顺利,李先生心情也特别好,因为他这几天一直在关注“营”改“增”的消息,如果全国推行,对他们物流行业来说绝对是好事。他告诉记者,物流行业一直是重复征税的“重灾区”,如一批货从太原发往陕西咸阳,总行程大概800多公里,总公司虽然已经为全程运费交了税,但是货物进入陕西后,需要由西安的分公司负责运送到咸阳,行程约是40多公里,而分公司是独立法人,还需要为这40多公里行程产生的运费再次缴税。这40多公里产生的税款就发生了重复,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负担,每年因为重复纳税的款额就高达好几十万。而把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后,假设货物的运费为100万元,按照营业税计算,其税率为3%,应纳税额为3万元。如果改为增值税,其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按照试点方案,销项税额率按11%计算,这批货物产生的销项税额为11万元。而公司购自外部的中间投入为50万元,按规定,进项税额率应按17%计算,其进项税额为50万乘以17%,也就是8.5万元,那么老李的公司所纳的增值税仅为2.5万元,税负较原先征营业税减少50000元。而且,他的子公司也不用再重复缴税,这一里一外节约的就不止这些了,老李希望能早点享受到这项政策。
    不仅物流企业为“营”改“增”拍手叫好,大型商场也对新政颇为期待。“这可是个好事!我们早就盼上啦!”太原一家知名购物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这项政策惠及山西,将给他们带来两方面的利好。首先是仓库转租再不用重复纳税了,其次还能降低供货商的成本,他们的成本降低了,直接传导到商品价格就是下降,最终得实惠的就是广大消费者,何乐而不为呢?
    部分企业短期“有点痛”
    有人欢喜就有人忧,任何改革都是如此,“营”改“增”也不例外。对于大多交通运输企业和一部分现代服务业而言,目前方案可能会加大其税务负担。
    一位大型公路运输企业的财务总监表示,公司在几年前已经成为国家发改委、国税总局进行的“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企业,目前在缴纳3%的营业税之前,已经可以抵扣在加盟和转包环节产生的运输费用,而如果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家企业要缴纳11%的增值税,反而提高了税率。

    像上述已经进入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的运输企业目前在我省占比50%,而且大多是规模较大的公路运输或仓储企业。
    一位酒店的高管也告诉记者,从理论上来说,把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对企业应该是有利的。因为营业税的计算基础是营业额,营业额越高要缴的税越多;而增值税的计算基础是利润,利润越高要缴的税越多。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他们采购和销售产生的运输费用,有很多是不够正规的小企业或者个体户根本没有发票,只能开白条。如果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类费用根本无法用于抵扣,所以他们的税负肯定是会增加的。
    记者了解到,在征收营业税时,为避免重复征税,很多企业会不愿意将物流、销售等环节外包出去,而采取全部内化的方式减少流转环节,一旦改为征收增值税,这些企业将面临着进项抵扣较少,甚至没有进项抵扣的局面,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但是,不少企业负责人也表示,现在实施细则还未出台,也许到时候国家还会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出台一些政策,为其减轻负担。同时,他们认为尽管自己可能会“吃亏”,但客观的讲,这样的政策非常合理,能够促进企业加大专业化的分工合作。
    专家详解新政背后的意义
    通过走访调查可以看出,普通百姓对于这项新政策的叫好声远大于争议声,因为老百姓能切实地感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利”,但对于专家来说,关注的则是“利”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山西证券的分析师孟令茹,针对为什么会先在交通运输行业试点谈了自己的见解。
    由于交通运输行业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过大,而前期投入的固定资产因为没有进行进项税的抵扣,最后又需按营业额全额征收营业税,导致交运行业存在“分工越细,税负越重”的不合理现象。“首先以税负负担严重的交通运输行业作为改革试点,有利于提高交运行业的利润率。”孟令茹如是说。
    不仅如此,交通运输行业作为税收负担过重的矛盾载体,通过此次改革试点的实践,利于发现更多问题,从而总结更为丰富的经验,为增值税改革向更多行业推广打下基础。
    那么,“营”改“增”背后又能透露出哪些政策变化的趋势呢?孟令茹首先肯定地说,此项改革进一步验证着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由紧缩向中性转变的事实。
    他认为,此次增值税改革试点的运行,就是从财政角度对国家政策由紧缩向中性转变的落实和肯定,因为通过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在对特定行业消除重复征税、体现税负公平进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加企业现金流量的同时,还极大地缓解了目前资金供应偏紧的现象。本报记者 王晓华 实习生 周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