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惠民政策阳光普照
来源:
作者:姜舒婷
发布时间:2012/4/28 11:48:06
平定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于2012年1月正式组建成立,隶属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工作人员10名,主要负责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发放;负责做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工作。
近年来,平定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农保机构的大力指导下,在与全县各乡镇齐心协力的努力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上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去年新农保工作被省政府确定为五个全覆盖工程之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平定县全面启动,经办机构把新农保重点工程重点抓,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抓开头、抓起步。围绕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截至2011年底,全县有12.5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1年度两项保险共征缴社会保险费1654万元,为3.75万个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2680万元,养老金100%实现了按月足额发放。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统一政策,财政补贴。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实施以来,平定县始终按照《实施意见》开展工作。(一)在缴费标准上,实行“低标准”,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二)在待遇水平上,实行“适度保障”,两项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均为60元。(三)政府对参保个人缴费给予“进口补贴”。对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工作,采用开辟专栏、印发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家中上门讲解,使部分持怀疑态度的居民消除疑虑,这样就为做好两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特别在10月下旬组织了声势浩大的全国性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周活动,县四大班子的主要领导参加了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三是示范带动,应保尽保。按照精神,做好示范点建设工作,确定了“一镇五村”为县级示范点,“一镇五村”就是经办管理工作的旗帜、模范、标杆。这样,通过示范点建设带动全县其它村镇经办工作更有起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注意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积极参保,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以身边事引导身边人。四是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乡镇、各村、各居委会加强对新农保、城居保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形成了乡镇有领导机构、村(居委会)有专职人员、全方位覆盖的经办模式,为做好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五是确保发放,稽核保障。两项保险均为国家试点县,为了方便广大领取待遇人员能就近、及时、便捷、安全地领到养老金,经办机构充分利用全县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各乡镇分布的现状,因地制宜,全县一半领取待遇人员足不出村就可取到养老金,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为了基金的安全完整,他们非常注重稽核,有效杜绝了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在国家财政资金有效保障的情况下,所有领取待遇人员都按时领取到了养老金。
面对所取得的成绩,县人社局局长陈继衡说:“虽然新农保、城居保工作在我县实现了全覆盖,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一部分适龄参保人员还未纳入这个体系,任务还十分艰巨。”2012年,平定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保险全覆盖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省、市人社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以做好经办管理服务为目标,紧紧抓住“一条主线、两大抓手、三个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管理服务一体化,扎实工作,稳中求进,夯实基础,追求卓越,全力使两项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创新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王楠 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