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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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夜炮”近绝 群众安静过节

来源:晋中新闻网 作者:闫淑娟 发布时间:2015/1/6 10:39:05

元旦小长假期间,很多细心的市民注意到,在2014年12月31日向2015年1月1日过渡的跨年之夜,市城区几乎不闻烟花爆竹声,一些在小长假期间举办婚礼的市民,也按照规定在午夜时分少放或不放婚炮,广大市民在安静、祥和的氛围中,度过了一个小长假。

46岁的市民黄保生家住市城区上东庭院小区,在他的记忆中,以往每逢元旦,总要备上几挂鞭炮和礼花,在12月31日晚23时向次年1月1日零时过渡时分“热闹热闹”,图个喜庆。可是这个元旦他不但自己没准备,而且发现小区居民全都静悄悄的,他只是在2014年12月31日晚20时左右,从市城区汇通路返回顺城街的途中,偶见有一两户居民燃放烟花爆竹。黄保生说,早在2014年春节前夕,我市就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驻晋中各高校在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特别是春节假期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不仅要求各级各单位做到,还要求职工做好亲属工作,在家同样要带头不燃放。一则通知“约束”住了公职人员,大家自觉遵守要求,同时还助推身边人不断改变观念,共同为改善空气环境、树立文明新风做贡献。

小长假期间,很多市民都像黄保生一样,感受到了节日氛围的变化。市民李静笑着说:“要不是在看电视节目时,看到一些频道播放跨年晚会,真是感觉不到元旦和其他节假日的区别。”
观念的嬗变给全市带来的是“清新”的空气。记者在元旦期间参加亲朋的婚礼时发现,午夜零时燃放婚炮的旧俗也在不断改变。家住市城区物华小区的赵金贵是原榆次区物资局的职工,单位改制撤并后下岗。转眼,他的儿子也到了婚娶年龄。经过商定后,婚期定在了2015年1月1日。他告诉记者,早在儿子婚期到来的前几天,他就接到原单位相关人员的电话,劝说他不要在午夜零时燃放婚炮,为摒弃婚丧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做贡献。“我虽然早已不是公职人员,但我仍是一名共产党员,最终我听从党组织的安排,取消了午夜零时燃放婚炮的计划,并主动减少婚宴席数。”赵金贵自己要以实际行动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他也希望,更多的群众能够加入到摒弃婚丧陋习、树立文明新风的行动中,为净化社会风气尽自己的力量。(闫淑娟)

 

责任编辑 董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