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济网讯(记者 董永德 通讯员 乔竹婷)日前,省妇联十一届六次执委会议在太原召开。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晓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清宪出席会议。会议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李宏丽庭长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宏丽被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妇联联合表彰为山西省“三八红旗手”。李宏丽于1989年进入法院工作,跻身法官行列,从此一干就是就是28个无悔的春秋。在工作岗位上她兢兢业业,公正司法,多次被评为三八红旗手、优秀工作者。
“讲良心,求公正”是李宏丽多年不变的司法理念。“一切以案件事实为依据,一切以法律为准绳”是她对庭里干警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她作为民事法官,不管审理什么案件都出以公心,一心为民,审理的案件已经达数千件,无一上访,无一错案,用公平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用柔弱双肩担起正义的天平;作为一庭之长,她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不断加强审判管理,亮化庭室管理,带领民一庭全体干警不断续写着集体的辉煌。
2015年10月,李宏丽审理的一起上诉人唐山某公司与被上诉人山西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上诉人是奔波到山西追要货款的外地企业,被上诉人是受煤炭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影响而暂时陷入经营困境的本地企业,李宏丽拿到这个案子后,分析各方的困难,从经营现状到合作前景,有理有据、入情入理地耐心疏导双方情绪,让双方重塑合作互信,最终使该案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付款计划,双方再次握手言和,达到双赢。
在调处左权县拐儿镇河东村90余户村民参与的核桃树承包案中,民一庭积极与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汇报案情,办案人员带案下乡驻村,并与左权县委多次沟通协调,促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出面化解矛盾,经过多方协调和不懈努力,达成共识,安置赔偿问题与法院的处理无缝对接,在做了前述大量扎实有效的稳控工作后,于白露收获核桃的前一天彻底平息了这场历时三年的群体上访诉讼。结案后,当地政府还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该案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优秀案例”。
在调处赵某某等17人与榆次区北田镇西双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时。李宏丽在翻阅案卷、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果断决定采取分类推进、各个击破的方法,全面了解了各当事人争议的具体事项,是承包经营权问题,还是补偿费分配问题,是否在协议上签名,然后根据争议事项对当事人进行分类,再根据各类当事人的不同情况,分别做调解工作。为随时听取到各方意见,该庭将承办法官联系电话向当事人公开,以便及时沟通。法官们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让百姓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最终促使这起涉案人数多、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大,令两级政府挠头的上访案和谐解决,该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百件优秀调解案例”。
在调处山西省果树研究所一名职工在公务接待行为中因醉酒驾驶单方责任事故引发的两死三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办案人员详细分析案情,拓展思维,一方面努力安抚受害人家属的激愤情绪,另一方面将本案当事人以外的对此次事故发生存在一定过错的共同饮酒人及乘车人员也拉入到参与调解人员的范围,通过法理人情的分析,唤起他们曾经的友情,说服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通过背靠背的诠释情理、面对面的释明法律,最终使各方当事人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使这该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些年来,李宏丽为辖区百姓所做的一切,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中,暖在心头,他们把心窝儿里的话写在一封封感谢信里,绣在一面面锦旗上,送到各级领导的手中,挂到法庭的墙上,用最简单、最朴素的方式表达了对李宏丽法官由衷的敬意和深深的爱戴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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