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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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支部为单位总结工作发挥党对法院工作的引领作用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郝光明 乔竹婷 发布时间:2018/1/13 15:56:42

近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过去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总结,改变为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工作总结,旨在进一步突出党建工作的首要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使党支部担负起监督党员干警的重要职责,夯实支部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据悉,此次开展2017年度总结工作,将通过干警支部会述职、部门负责人大会述职的方式,全面真实客观反映每名干警、每个部门的工作情况。同时,将2017年度评先评优权利授予党支部,通过落实支部民主集中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干警进行投票,投选出敢担当、善作为、讲奉献的先进个人。

此次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工作总结是晋中中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建五星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也开启了该院管理新模式,切实打造一支斗志昂扬、团结进取的法院队伍。(郝光明 乔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