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1月8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邱水平在全省法院专项工作安排会上,对近期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后,市中院党组迅速行动,坚决落实省高院会议精神。1月16日上午,市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提升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打出组合拳,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 首月开门红”。
包片联系 夯实领导责任
院党组根据各基层法院的工作实际,重新调整分管领导包片联系法院,形成中院院领导督促指导基层法院工作常态化,力争实现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台阶。院党组明确要求分管负责的领导要认真履行好督促指导工作职责,及时向中院党组反馈基层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共同想办法、解难题,帮助基层法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调整分工后:
院长史红波联系指导榆次法院;
副院长田光明联系指导平遥法院、灵石法院;
党组副书记杜建军联系指导太谷法院、左权法院;
执行局长刘书义联系指导介休法院、祁县法院;
党组成员李银川联系指导和顺法院、寿阳法院;
纪检组长宋慧龙联系指导昔阳法院、榆社法院。
加强调研 督促指导业务开展
根据中院党组安排,近日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将分赴各基层法院督查指导审判执行工作。立足2017年全市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围绕基层法院结案率、均衡结案、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各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督促基层法院及时整改制约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升新年审判执行工作新气象。
深化改革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和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建设是2018年全市法院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重要改革性举措。从1月1日起,小额诉讼案件和道交纠纷将适用新程序、新机制,市中院党组明确要求,全市法院尤其是各基层法院要在新机制的适用上做好相关诉讼知识的普及、推广、释法和宣传工作,建立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运用好人民调解员、民间社会组织、律师、保险员、交警等各方力量,将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将一般性诉讼案件解决在基层,切实减轻办案法官的审判压力,节约审判资源,保证法官集中精力多办疑难复杂案件。
落实规定 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
严格落实最高院关于法院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规定,中院党组根据我市法院工作实际,决定将榆次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交由介休法院管辖,切实维护当事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郝光明 乔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