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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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中院各党支部开展2017年度年终述职工作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郝光明 乔竹婷 发布时间:2018/1/17 9:30:51

为进一步突出党建在法院工作中的龙头地位,使党支部承担起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职责,发挥先进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市中院党组决定将过去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年终工作总结,改变为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近日,市中院八个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会议,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会议,有的院领导对个别支部到会指导,各支部全体党员及部门全体成员参加支部会议。


会议上,大家在一起认真对2017年度各自的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并结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新一年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谋划。各支部参会人员还结合支部成员的工作实绩、职责担当、个人品行等投票推选出了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

第一党支部 (涉及部门:办公室、行装处、信息处)

第二党支部

(涉及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办、老干处)

第三党支部

(涉及部门: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

第四党支部

(涉及部门: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

 

突破部门限制

加强沟通交流

由于每个支部涉及不同部门、不同庭室,支部干警集中在一起进行工作述职,不仅可以了解本部门成员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而且加强了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了解和交流,更有利于今后工作开展中各部门间的相互理解和协作配合。

第五党支部

(涉及部门:审监庭、立案庭、信访处、研究室)


第六党支部

(涉及部门:行政庭、监察室、证据中心)

第七党支部

(涉及部门:执行局)

第八党支部

(涉及部门:法警支队)

 

发挥组织优势

增强支部凝聚力

此次各部门的全体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的支部会,包括党员和非党员干警,不论编制身份,大家一视同仁,坐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流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也让非党员干警看到支部团结凝聚的一面,有利于吸收优秀的非党员干警积极加入党组织。

各支部还分别结合各自实际,集中学习了中央重大文件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学习弘扬“红船精神”,很好地将支部集中学习与支部述职工作紧密结合,让每位干警牢记职责使命,践行司法为民的庄重承诺。(郝光明 乔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