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中市中院组织全体书记员在第八法庭参加庭审直播系统操作培训。这是晋中中院基于司法大数据平台建设,积极创新应用、丰富“晋中模式”、提升“晋中速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此后,书记员在庭审直播系统录入案件信息时,无需手动输入,只需点击“排期拉取”即可从晋中中院司法大数据平台获取案件相关信息,实现规范信息精准推送、一键发布外网直播,既可避免手动录入的差错,同时提升书记员工作效率,司法公开更加规范。
近年来,随着“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推进,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线庭审录音录像系统、庭审直播系统、办公OA系统、电子卷宗系统、文书上网等多个应用,随着这些应用的逐步深入,这些系统每天产生并积累了大量的司法数据资源。
但是,由于数据标准不统一、系统不联通、资源不共享等原因,在内部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对司法大数据的价值发挥形成了巨大阻碍。
针对此类情况,晋中市中院与多个技术公司开展深度合作,于2018年 2月开始,借助司法大数据中心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程,提升数据质量、统一数据标准,也降低了公开司法数据的风险,让晋中中院信息化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审判执行、服务于司法管理、服务于人民群众。
大数据技术的核心是聚、通、用,即数据的汇聚、联通和应用。在打破系统壁垒、实现数据汇聚联通的基础上,市中院积极探索数据应用——统一数据标准,让司法公开更规范。
开展数据核查时发现,在庭审公开网进行庭审直播的案件,存在案号输入不规范、案由与数字法院系统不一致等现象。晋中市中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与新浪技术人员积极沟通协调,开放数据接口,互联网庭审直播系统直接从数据池获取数据,案件信息、排期开庭信息实现自动推送,无需手动输入。
这样一来,数字法院办案系统根据15法标自动生成的标准案号、案由信息可直接回填庭审直播系统,可有效避免书记员因手误造成的公开信息不规范现象。同时也提升了书记员工作效率,原来录入一个案件的庭审直播信息需5分钟,现在只需5秒钟,参照晋中两级法院2017年庭审直播2034个案件,办理一年的庭审直播合计可节约近170个小时。
实现从晋中市中院司法大数据平台向庭审公开网的数据推送,是晋中中院司法大数据平台应用的一项积极探索,也是“晋中模式”的丰富和延伸,更是我省法院司法大数据应用的一项重要创新。
今后,晋中法院将进一步挖掘数据资源的价值,探索大数据平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更多着力点,逐步建成以审判信息为核心,涵盖司法人事、司法政务、司法研究、信息管理、外部数据等六大数据体系的司法大数据中心,形成数据采集、汇聚、更新和维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关联分析、挖掘研判、综合应用、智能服务等高端应用,逐步实现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作风更加文明、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的目标。
作 者:市中院信息处 路 瑶
摄 影:冯书文
编 辑:何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