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晋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红波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再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党组成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8月1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商黎光书记的讲话精神和8月6日晋中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听取有关案件情况汇报,安排布署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业务培训等工作。
史红波院长要求: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骆惠宁书记“十个进一步”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确保扫除一方黑恶,守护一方净土。
扫黑除恶
史红波院长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扫黑除恶工作强调四点:
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晋中市法院干警通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确保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人民检验的铁案,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结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人诉讼权利,把牢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不枉不纵。
三是要坚持挺纪在前严格遵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纪律规定,树牢底线意识,对违反保密规定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
四是加强专项督导,根据晋中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适时开展调研、督导,查清原因,压实责任,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作 者:郝红琴
摄 影:冯书文
编 辑:何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