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指导与依法调解同步开展
服务榆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晋中市榆次区羊毫街片区重点工程项目改造,是市委、市政府提升我市城区环境形象、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列入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但由于其中一户未妥善解决,该工程面临停工停产的危险,损失不可估量,为顺利推进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改造进度,近日,榆次区人民法院在院党组的统筹协调下,该院行政庭与执行局强强联合,协同作战,成功处置、妥善处理了一起羊毫街片区的征收安置补偿非诉执行案件。该案的有效处理不仅推进了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的进度,而且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2013年,晋中市政府启动对市城区羊毫街片区重点工程项目改造,在进入征收补偿阶段时,被征收人刘某某对市政府向其做出的征收补偿决定,既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为确保政府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市政府遂向榆次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刘某某房屋的申请。该院行政庭受理该案后,依法向刘某某留置送达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通知书,在法定权利期限届满后刘某某未提出听证申请、也未主动履行决定书内的义务。在此期间,刘某某不幸因病去世,此事一拖再拖,未予拆除,严重影响重点工程进度。
榆次法院院党组及代院长王晓光高度重视,要求行政综合审判团队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此案,努力推动市政重点工程顺利完成。分管领导李强副院长在该院党组的安排下,积极与综合审判团队的承办法官研究案件材料,连续数日加班加点,分析研讨案件事实和案件材料,快速理明办案思路和切入重点,针对政府在该案送交的材料中存在的不足,从依法行政角度进行重点审查,并积极与市政府工作人员联络,主动释法明理,提供法律服务,就征收办工作人员如何加强依法行政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李强副院长积极协调执行局干警,协助政府做调解工作,执行局局长于保明带领执行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深入到刘某某家中,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和被执行人的家庭实际情况,与刘某家属多次深入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工作。最终,经过一周的连日奋战,刘某某家属与市政府达成补偿协议,并主动履行。
榆次法院干警齐心协力,主动作为,一方面,有效的化解了双方矛盾,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了市政府重点工程的进度,达到了双赢的状态;另一方面,通过个案的审理,做到了以点带面,合理的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了政府行为的合法化,为榆次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为构建和谐榆次、法治榆次、平安榆次做出了新的贡献。
来 源:榆次区人民法院供稿
作 者:榆次法院 郭晓燕
摄 影:榆次法院 李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