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灵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搜查,其负责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此次搜查行动有力的震慑了被执行人,成功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彰显了司法力量,捍卫了司法尊严。
案情回顾
此前,执行法官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执行人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出面接受调解。执行干警亦数次赴被执行人住所地调查了解,均因“无人应答”而无功而返。
承办此案件的执行干警及时转变思路,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及行动线索,变按部就班的上门查找为以逸待劳式的精准出击。
11月16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神色匆匆的来到法院,向执行人员报告了被执行人负责人行踪及财产的重大线索。看着申请执行人焦急的眼神,执行法官敏锐的意识到此刻即是执行的最佳时机。执行法官立即向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马文勇汇报了案情。经分析研判后,马文勇代院长下令立即对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搜查并签发了搜查令。
为确保此次搜查行动依法、公正、有序进行,灵石法院特地制定了搜查方案,明确此次行动由执行一庭庭长侯秀锦担任总指挥。
当日14点30分,执行干警赶赴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搜查。被执行人处工作人员仍心存侥幸,拒不配合。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劝说教育下,工作人员将门打开,但仍拒不承认被执行人员工的身份,拒不告知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执行干警在释法明理的同时,严正告知其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最终在强大的心理震慑下,被执行人负责人来到搜查地点,但明确表示公司负债经营,没有履行能力。
执行总指挥当场下达了搜查命令并向被执行人方宣读了《搜查令》,执行人员在现场搜查出的被执行人经济往来凭证显示,其近期有多笔资金到账。在证据面前,该负责人哑口无言,其谎言也不攻自破。执行人员当即决定将其传唤至法院采取进一步措施。
至此,该负责人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其承认了规避执行的行为并承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次日,本案执行案款24万余元全部到账。
本次搜查行动的完美收官势必对其他被执行人产生巨大的震慑效果。下一步,灵石法院将继续向执行难攻坚发力,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向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 源:灵石县人民法院供稿
编 辑:何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