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7时20分,在榆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树华、执行局局长于保明的率领下,近50名干警乘坐7辆警车奔赴执行现场,仅用3个小时,成功执结一起腾房案,共涉及两处房屋,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再添战绩。
案情回顾
到达现场
腾房现场
在受理这起案件后,榆次法院执行局局长带领干警数次前往现场查看情况,传唤被执行人及第三人,责令其立即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承办人也数次与被执行人及第三人沟通,但被执行人均以无居住地和屋内物品无处放置为由,始终拒不腾房。
因为这起腾房案件影响到太原龙城大街东延重点工程的顺利通车,在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无果之后,榆次法院执行局干警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认真制定了执行预案,同时,邀请人大、政协、检察院和乡政府代表到场监督,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并协调搬家公司做好搬运财产准备。
★执行现场★
进入第一现场后,执行干警在之前进行大量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十几名被执行人亲属依次离开执行现场,仅一名第三人因情绪激动被现场医护人员护送至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乡政府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抚慰其情绪。
第二现场的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此次执行工作,同搬家公司一起将其屋内财产搬离执行现场。
执行单兵设备完整记录执行全过程,整个行动平稳有序,文明规范。
决战决胜
基本解决执行难
此次执行攻坚行动取得圆满成果,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展现了晋中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 源:榆次区人民法院供稿
编 辑:何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