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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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这个初冬不太冷,昔阳法院“暖心行动”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郝光明 发布时间:2018/12/14 11:24:15

12月10日,昔阳县人民法院举行2018年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12名因生活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共发放执行司法救助金14万元。

 

为落实好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昔阳法院从历年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等人身权遭受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或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中,筛选出12案12名特困人员,申拨14万元给予司法救助。

考虑到其中两位当事人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昔阳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段德姝带领执行局干警前往当事人家中,把司法救助款亲自送到当事人手中。

受助人刘某某在2016年的一起事故中因受伤导致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根本无力承担后续医疗费用。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年事已高,且患有心脏病,妻子也患有疾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考虑到刘某某的具体困难,昔阳法院为刘某某申请了执行救助金20000元并发放到其手中。

2014年,李某某与和郭某某、杨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杨某某、郭某某赔偿李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六十九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两被告并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民事赔偿义务,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即对郭某某、杨某某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查询,但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调查,郭某某本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也受重伤,医花费巨大,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因为治病家庭已是负债累累。鉴于该案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承办法官通过跟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沟通,该案一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陷入执行不能的境地。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无收入来源,因案件导致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为化解这一执行不能案件,承办法官主动为李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积极为李某某争取最大补偿。在各方的沟通协调下,最终为李某某申请到1.5万元的司法救助,化解了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也让他们真切感受到了司法传递的温暖。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决胜之年,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难”攻坚战,昔阳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但由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等原因,导致部分案件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案件数量大,投入的执行力量也最大,但收效甚微,导致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存在误解,对司法的权威也心存质疑,已成为基本解决执行难中最大的社会问题。

司法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最大限度的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生活困难,不仅缓解了案件执行不能的困境,更传递出了法律的温度,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来    源:昔阳县人民法院供稿
作    者:昔阳法院  马   晶
编    辑:何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