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请律师,从立案到结案仅1天就拿到调解书,太省心了!法官效率真高!” 12月12日上午,榆社县人民法院连翠英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经常在被告陈某汽修厂修车,和被告陈某关系较好,2018年8月初原告在被告汽修厂保养车时,被告以缺进货钱为由向原告借钱,原告出于对被告的信任和帮助,于2018年8月13日借给被告20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但到期后原告向被告催款,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
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初步证据,连翠英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在接到案件后,通过电话联系了被告,得知被告正在坐月子,不能出门,但其有调解意向,于是连翠英法官立即带领书记员,并准备好向被告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前往被告家中进行调解。被告自愿表示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说服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该民间借贷纠纷案完满了结。
近年来,榆社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实行繁简分流,提升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在公正与效率中找到最佳结合点,有效实现了节约司法资源和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双赢。
来 源:榆社县人民法院供稿
作 者:榆社法院 郝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