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员执行案款,
案款却被提前转移!
执行人员说明情况,
却连遭辱骂和骚扰。
案情回顾
2018年12月21日太原某银行,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吴全康、刘小龙等在执行吴某受贿罪一案进行罚没财产银行卡划拨时,发现涉案款项中有银行卡帐号已被原持卡人挂失、补办、并把原帐号中金额转移。
经银行工作人员查询,找到了原持卡人张某的信息,执行员吴全康遂与张某进行电话沟通,告知其这是涉案款项必须限期交回人民法院。
但持卡人由于不清楚该案款性质,还未等执行员把话说完,便进行辱骂和挑衅,紧接着张某又将执行员的手机号码通过软件转移到“呼死你”的平台,随后执行员手机持续一个小时接到陌生骚扰辱骂电话。
说服教育,阐析法理
类似的情况,执行人员已经不是第一次碰到。面对这种情况,本案执行人员吴全康顾不得恼火生气,也没有过激回应,心里首先想着如何妥善要回执行案款。吴全康意识到,这次的难题也是一次普法的机会。于是他用另外一个号码给持卡人张某讲明原持卡人用此银行卡行贿已经触犯了法律,现在张某又转移案款,更是错上加错;希望他能认清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并限期将案款交回法院,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最终必将给自己的家庭带来抹不去的伤害。
执行员吴全康耐心说服教育,讲明利害关系,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沟通后,最终该持卡人意识到自己鲁莽的错误言行,并于12月24日上午主动到晋中中院,当面向执行员吴全康诚恳道歉,写下了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将涉案款项全部交回法院,该案款得以圆满执行。
目前,在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全面攻坚阶段,晋中中院全体执行干警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妥善处理问题的能力,满怀信心,倍加努力,破解着一个又一个执行中的难题,维护着司法的权威。
图/文:晋中中院执行局 郝秀斌
编 辑:何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