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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0月16日至10月27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渠龙生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诈骗罪等罪一案。因为疫情防控原因,该案件通过远程视频和现场庭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检察长南世勤作为第一公诉人的8人公诉团队支持公诉,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组织法庭辩论。该案件将择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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