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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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怎样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3/16 23:31:00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消费者朋友要勇于并善于通过法律的渠道,依照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简介:

李女士花了20000元,购了一辆四轮电动车。这辆车的销售商,是一家汽车配件公司。买车的时候,商家说的天花乱坠。刘女士反复向客服询问,这种电动车是否需要挂牌,客服明确表示,该车是低速四轮电动车,不需要挂牌就能上路。但是当刘女士收到车,要上路行驶时,公司称必须办理牌照才能上路,而且发现出厂合格证上的生产厂家,居然是伪造的。这家公司在销售电动车过程中,隐瞒了机动车的属性,而且虚构了生产厂家,该车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李女士于是将这家汽车配件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查明并依法判决,汽车配件公司退还李女士购车款20000元,并赔偿李女士60000元损失。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李女士购买电动车花了20000元,商家构成欺诈,惩罚性赔偿的金额就是20000元的三倍。

在本案中,李女士购买电动车花了20000元,商家构成欺诈,惩罚性赔偿的金额就是20000元的三倍。所以汽车配件公司既要退还李女士购车款20000元,同时也要赔偿李女士购买电动汽车款项的三倍,也就是60000元。退赔总金额为80000元。

如果经营者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利益损害的,被侵权人还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以此惩罚、震摄不法行为,增加其违法成本,并激励因产品责任致害的受害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制止违法行为,进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商家需要诚信经营,消费者需要文明消费。良好的社会风尚需要我们共同推动!(乔竹婷 程璐)

责编:马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