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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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中院一案例入选2021年山西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乔竹婷 发布时间:2022/6/7 16:29:45

本网讯 近日,省高院召开“山西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山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诉山西太谷某公司环境污染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典型案例。

据悉,2021年,经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多次下沉督查和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检查发现,山西太谷某公司在生产中非法排放国控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存在私自通过旁路烟道长期违法排污、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众多问题。

2021年5月31日,太谷区人民检察院协调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山西太谷某公司非法排污造成环境损害情况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山西太谷某公司非法排放二氧化硫约142吨,氮氧化物约90吨;非法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造成的环境空气损害数额约为359.7563万元,2021年11月,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晋中中院提起公益诉讼。

晋中中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山西太谷某公司主动履行赔偿责任,将赔偿款及时缴纳到市财政局指定的专户。该案在收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的目的全部实现,撤回了公益诉讼。

据了解,本案为非法排放污染气体造成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我省日益突出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治理好大气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因此,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我们要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坚决予以制止。本案山西太谷某公司通过改造烟道、篡改监测数据等方法长期排污造成环境污染,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碧水蓝天的期许。法院在收到检察院撤诉书后,对照被告整改措施,认真检视原告每一项诉讼请求,确认公益诉讼目的已全部实现,慎重裁定准许撤诉。本案的快速审理体现了公益诉讼维护生态环境的高效性,同时对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向绿色节能转型升级具有典型意义。

责编:马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