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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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侧记

来源:晋中新闻网 作者:雷甫 发布时间:2015/3/30 9:39:14

现代政府是在宪法和法律监督之下的法治政府、有限政府、阳光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环,就是依法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2014年,市政府不断强化人大意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政府职责,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树牢“三个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始终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人大意识。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今年2月28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胡玉亭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年度工作,这是晋中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体现了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精神,体现了市政府和胡玉亭市长本人强烈的法制观念和人大意识。

胡玉亭在报告中要求,市政府一定要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立足点,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的意识,及时了解和熟知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主动听取人大意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落实人大代表议案;进一步认真落实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的联系与沟通,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促进政府工作创新开拓,为富民强市做出新贡献。

坚持“三个导向”,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务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既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接受人民监督、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

一年来,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顺应民意,主动作为,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办理人大建议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贯穿始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行惠民之举、办利民之事,积极对代表们提出的各项建议深入研究、认真办理,确保了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所提的244件建议都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的层层落实。胡玉亭亲自安排部署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必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杜绝为答复而答复的应付行为。各位副市长对分管部门的建议办理工作主动过问,特别是对领办的重点建议,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市政府办公厅对每件建议进行分析梳理,根据建议反映问题确定承办单位。

各承办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门科室专人办理的“三级负责制”,保证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在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办公厅对每件建议进行分析梳理,根据建议反映问题确定承办单位。每一件建议都要求承办单位填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表》,逐件确定分管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各承办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门科室专人办理的“三级负责制”,保证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2014年10月,市人大在《晋中日报》刊发《关于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通报》后,胡玉亭市长立即批示: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具体办法,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各项建议意见。根据市长批示,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建议办理特别是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

围绕“六权治本”,不断提升政府的依法治理能力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

2014年,市政府贯彻省、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推进六权治本、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着力下好简政放权这一“先手棋”,在全省率先梳理公布行政机关权力清单。截至目前,市级已公布的涉企行政权力项目5175项,其中“在用”1874项,“挂起”3301项;涉企收费项目139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6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71项;涉企政府性基金项目21项,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为促进政府系统各单位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效能,2014年7月,市政府组织对54个单位进行中期述职考评,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参加综合评价,请代表现场提问点评,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制订了《晋中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办法》,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常态化。

地方政府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2014年,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16个《审议意见》68条意见建议,专题研究落实措施,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省政府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有关脱硫脱硝、油品升级、清洁能源替代指标全部完成和超额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710条问题隐患,截至2015年3月,共整改完成690条,整改完成率达到97.18%。

依法对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保障宪法实施、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监督形式。2014年,市政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施意见〈试行〉》(市人发〔2006〕2号)的要求,以规范和准确作为规范性文件报备和审查的切入点,严格履责。全年共审查各类文件62件,全部按规定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进行了报备。市政府作为县级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关,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办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去年共接收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件,市直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件。对上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适当性、协调性审查,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2015年,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职尽责;进一步强化高效施政:强化责任,逐级传递压力,逐级进行交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流水到头、落地有声,善始善终、善作善为,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创新考评机制,建立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工作落实机制和常态化社会评议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始终把干净办事作为基本要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四风”整治力度,以清正廉洁、弊革风清的政治生态开创富民强市工作的新局面。(雷甫)

 

责任编辑 董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