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旅进程,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近日,国家旅游局开展了从各界人士中选聘万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活动。经市旅游局推荐、省旅游局审核、国家旅游局公示,我市有31人被聘为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被推选出的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来自全市各行各业,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旅游服务行业相关标准,对旅行社、景区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对旅游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欺诈、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行为;商品和服务是否明码标价、质次价高、假冒伪劣;旅游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法运营等方面进行监督。此外,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还可就如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改进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悉,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两年。 (白昌华 董永红)
责任编辑 董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