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1月30日电 11月30日,太原市公布,水资源费改税以来,截至目前,太原市税务局共组织入库水资源税15663万元,减免税额5543万元,全市纳税人申报平稳顺利,收入大幅增长,费改税实现平稳过渡。
据了解,2017年12月1日起,在山西、北京、天津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截止目前,太原市2018年月均居民用水量由2017年的984万立方米下降为899万立方米,同比下降8.6%,水资源税改革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水资源费改税以来,太原全市户增、税增。截至目前,太原市共440户纳税人申报水资源税,比2017年略有增加,剔除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后,2018年水资源税比2017年水资源费增长8319万元,涨幅高达73%。
同时,因水资源税税额实行差别税率,水资源费改税后很多企业主动改变了用水方式,截止目前,太原市所辖企业主动关闭自备井22眼。水资源费改税,倒逼企业调整了生产用水方式,减少了用水成本,保护了生态环境。
此外,此次改革加大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税负差、超采区和非超采区地下水税负差,通过税收政策效应和征管效应的叠加,引导取用水户节约用水。2018年太原市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498万立方米,比2017年下降69%,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量的大幅下降,抑制了地下水的不合理开采,促进了太原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乔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