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连生
(2016 年7 月)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国际社会应对能源短缺、环境污染和气候变暖问题在交通领域采取的共同措施。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高度重视,2014 年以来,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2016 年是新能源汽车发展历史上补贴最多、政策扶持力度最大的一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们要抓住发展机遇、充分把握政策优惠、抓紧制定发展规划,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
一、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技术上日趋成熟。
新能源汽车是指在燃料或动力系统上与传统内燃机汽车有所区别的汽车,具体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当前,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主力是纯电动汽车。
首先,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应对国家能源安全问题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汽车市场的迅速发展,石油消耗量逐年增长,而石油用量的55%—60%都用在了交通行业,预计到2020 年我国石油进口依存度将达到70%。在这种形势下,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能在一定程度缓解这个问题。
第二,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治理环境污染的必然选择。中国是亚洲的高污染地区,虽然造成雾霾天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机动车是原因之一,按照北京市环保局的说法,大概机动车对PM2.5 的贡献在22%左右。相关计算表明,如果利用新能源转化的电能,纯电动汽车比燃油汽车节能达70%,而费用方面也可节省50%左右。相对于普通机动车,新能源汽车更为节能、环保,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污染、缓解雾霾。
第三,纯电动车可缓解电网昼夜负荷不平衡问题。白天电动汽车正常行驶,晚上利用“谷电”为车充电,能有效解决电网在昼夜间的负荷不平衡问题。利用夜间充电,现有的电网就已经能满足今后若干年电动汽车发展对电能的要求。
二、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面临难得机遇,政策上十分支持。
目前,国家和省、市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新能源汽车购买、销售、生产、上户、充电、行驶、停车均能享受相应政策优惠。主要有9 个方面:
一是对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给予营销补助。根据续驶里程,国家对2016年纯电动乘用车补助为2.5—5.5 万元/辆不等;对纯电动客车补助为12—50 万元/辆不等;对燃料电池乘用车、轻型客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补助标准分别为20万元/辆、30 万元/辆和50 万元/辆。2017 - 2018 年补助标准在2016 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 年补助标准在2016 年基础上下降40%。
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我省再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2015 年,对电动客车按50000 元/辆进行补助,对电动轿车按20000 元/辆进行补助,对电动专用车按10000 元/辆进行补助;对甲醇客车按10000 元/辆进行补助,对甲醇重卡按10000元/辆进行补助,对甲醇轿车按5000 元/辆进行补助,对甲醇多用途乘用车按2000 元/辆进行补助;对燃气重卡按10000 元/辆进行补助,对燃气轻(微)卡按2000 元/辆进行补助。2016 年1 月1 日起,电动汽车补助按照国家同期补助资金1:1 标准执行。2016—2017 年,各类相关补助标准减半。我市相关补贴细则正在加紧制定当中。
二是免征车辆购置税。从2014 年9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凡是列入国家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在购置时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是在山西省境内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半征收。从2015 年12 月1 日至2017年12 月31 日,对我省标注的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在山西省境内减半征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半征收实行“先征后补”的办法。即标注的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行驶山西省境内高速公路先全额缴纳车辆通行费,经省交通和财政部门审核相关信息后,由省财政厅按照车辆实际缴纳通行费的50%按季下拨补助资金至车主指定银行卡内。
四是免收注册登记牌证费。从2016 年1 月7日起,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在为新能源汽车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将免收125 元/车牌费(机动车号牌工本费100 元、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5 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 元)。此次享受免收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牌证费的车辆,必须是使用纯电动、甲醇、燃气等新能源汽车号牌尾数为“X”的专用号段且为新注册登记的。
五是享受专用号段。我省对新能源汽车专门确定了专用号段,即区域代码+4 位数字+字母X。对2015 年及以前已上牌但未使用专用号段的电动汽车,免费更换为专用号段牌照。
六是享用绿色通道。广大新能源汽车车主可在公安交管部门车管所专门开辟的办牌办证绿色通道方便快捷办理业务。
七是免收停车费。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免收新能源汽车停车费。
八是充电价格享受优惠。电动车在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充电,将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充电,将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同时,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电网企业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九是充电桩建设和审批手续简化。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的充电桩群等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需要全市上下坚定信心,未来必将前景光明。
今年以来,我市抢抓政策机遇,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通知》,从8 个方面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作出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实调整忻州市新能源汽车领导组,进一步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统筹协调,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抓紧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
二是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成员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加以推进。
三是制定配套政策。在我市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成长初期和推广应用关键阶段,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加大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的研究制定,包括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办法、充换电价格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办法、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招商引资、科技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战略谋划,完善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
四是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能源汽车在忻州的发展,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已经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从编制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入手,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积极探索充电设施建设用地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因地制宜建设公共充换电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五是促进产业发展。突出抓好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和充换电设施的招商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中科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凯宁电气有限公司、山西华夏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汽车车身生产项目、山西中远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电动汽车分时租赁项目发展,积极支持中科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与具有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厂家开展合作。
六是坚持同步推进。坚持征地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管理工作同步推进、统筹兼顾,坚持公共领域和私人汽车推广同步推进,坚持市级与县级同步推进。切实发挥市级示范作用,今年9 月份忻州城区更换的236 辆公交车一律更换为纯电动公交车;下一步更换的出租车以及环卫、巡逻、执勤等公用车辆一律使用新能源汽车。坚持试点先行,明确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作为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县,今年要完成统一规划、集中招标一批充换电设施项目,带动其他县同步发展。
七是强化督促考核。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完成情况列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加分项目,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完成良好的县(市、区)政府予以加分,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效推进。
八是搞好宣传引导。发动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相关企业,运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场合,加大舆论宣传引导的力度,使公众不断提高对新能源汽车的认识,让大家了解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性、优越性,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总之,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符合时代潮流,顺应百姓期待,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政策支持,抓紧制定完善我市的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全力推进忻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忻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韩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