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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新建路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李鹏 发布时间:2019/7/25 18:47:19

  山西经济网讯(李鹏)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19]47号)、《忻州市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府教科字[2019]40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忻府区新建路学校2019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招收270人。

  2、初中一年级:招收2个班,每班50人,共招收100人。

  二、招生时间

  (1)报名时间:8月1日——8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30-5:30

  (2)8月15日前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3)报名截止8月8日,逾期未报名者按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三、招生范围

 

  四、入学条件及办法

  1、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四证一单”:《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和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

  2、具有忻州城区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四证一单”:《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和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初中报名须提供小学毕业证)外,还须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3、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和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初中报名须提供小学毕业证)外,须持有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4、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五、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

  1、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持有《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2、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2)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3)在2018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仍有空余学额的,可以接受上述二类情况学生的报名申请。学校单独接受报名申请并逐人审核。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额的全额录取,超过空余学额的采取电脑派位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城区指定学校入学。

  六、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组 长:陈怀林

  副组长:张素平

  组 员:贾青华 邢亮明 冯美萍 智淑琴 赵华治

  下设四个组:

  1、审核组:

  组 长:贾青华

  组 员:张亚莉 赵辰田 银 荣

  2、监督检查组:

  组 长:姜午未

  组 员:张荣华 薛 宁

  3、信访联络组:

  组 长:郭 贝

  组 员:申玉华

  4、宣传组:

  组 长:任顺利

  组 员:梁晓伟 毛冠华

  招生热线:0350-8661975 188****0805

  学校简介

  忻府区新建路学校

  2019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