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4日

当前位置:首页 > 运城 > 红十字会红十字会

运城市红十字会会员申请办法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3/16 12:1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经红十字会批准即为红十字会会员。

  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红十字会的为个人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单位身份加入红十字会的为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申请

  一、符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个人,直接向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红十字会领取、填写《运城市红十字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并递交两张一寸的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两面)和当年度个人会员会费。所在单位或居住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暂未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个人,可直接到市、县(市、区)两级红十字会申请办理。

  二、红十字基层组织收到个人申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两面)和当年度个人会费后,及时向当地红十字会递交,办理办证手续(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垂直管理单位、学校、医院、行业协会等向运城市红十字会办公室递交,县级及以下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垂直管理单位、行业协会向当地县级红十字会递交)。

  三、市、县(市、区)两级红十字会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将个人会员证办理完毕,并返回递交红十字基层组织。

  四、运城市红十字会系统将个人会费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除去上缴20%外,剩余的80%用于建立救助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会员互助、会员培训等专项资金。

  五、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个人会员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有退会的自由。

  六、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个人会员有以下义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三)按期交纳会费;

  (四)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

  (五)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团体会员申请

  一、符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团体,直接向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红十字会领取、填写《运城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申请表》,并递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当年度团体会员会费。所在单位或居住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暂未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个人,可直接到市、县(市、区)两级红十字会申请办理。

  二、红十字基层组织收到申请资料后,及时向当地红十字会递交,办理办证手续(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垂直管理单位、学校、医院、行业协会等向运城市红十字会办公室递交,县级及以下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垂直管理单位、行业协会向当地县级红十字会递交)。

  三、市、县(市、区)两级红十字会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将团体会员证办理完毕,并返回递交红十字基层组织。

  四、运城市红十字会系统将团体会费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除去上缴20%外,剩余的80%用于建立救助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会员互助、会员培训等专项资金。

  五、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团体会员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有退会的自由。

  团体会员的权利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

  六、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团体会员有以下义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

  (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三)按期交纳会费;

  (四)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

  (五)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李婧茹

责编:崔志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