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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建平一行到稷山县对《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并实地调研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杜自立,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钊,县委常委、副县长南选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丙坤、朱建虎、董武云,县政协副主席、住建局局长付红安等市、县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汾河国家湿地公园荷花塘水生植物园、汾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汾河流域稷山城区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稷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国家板枣公园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稷山县在加强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稷山县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汾河是山西第一大河流,制定汾河保护条例,对于进一步加强流域生态系统修复,保障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防范和纠正影响生态环境不良行为具有重要意义。稷山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大局,充分把握好汾河保护立法和用法的关系。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运用系统思维,通过更科学的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对汾河流域生态的保护。要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助力汾河流域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为保护美丽汾河提供法制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jishan.gov.cn/doc/2021/08/21/4239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