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印发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5个专项实施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明确在今年6月至12月开展排查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2022年巩固提升,扎实推进三年行动,保障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保障我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稳步推进,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稳定,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了解,省厅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厅党组书记、厅长闫晨曦任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贵顺兼任专班负责人,厅直各有关单位参加,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工作专班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
方案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铁”要求和创建“零事故”单位总体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三个下功夫”,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三大目标”,深化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方案提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个专题和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轨道交通安全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国省干线公路运营安全整治5个重点行业领域主要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和措施。
方案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经费保障,提高保障能力,推进共建共治。要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提高监管效能。要广泛宣传报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新举措、新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编: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