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父亲离世其名下的承包耕地可否继承?”这是家住新荣区郭家窑乡郭家窑村村民张先生昨日咨询的事。
据张先生讲,他父亲患病8月初不幸离世,其名下有一处五间房的院子和10多亩耕地,4个姐姐都表示所有遗产全部由他继承,但他不知道耕地如何继承?咨询了多个部门各有说法,他实在搞不清楚咋回事,希望媒体帮助了解耕地可否继承?
就此,博贤律师事务所裴化军律师表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可见其不存在继承问题。在承包期内,若承包人离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若当一个承包户下的所有家庭成员都过世,这时候村集体就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
来源:大同晚报 文/龙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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