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5月22日讯 21日,省食药监局通报了2018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结果显示,有4批次不合格样品。
本期监督抽检的134批次食品,涉及餐饮食品中油炸面制品、发酵面制品、其他餐饮食品(粉丝粉条)3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合格样品13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全部为粉条。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大同市凯鸽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火锅城加工的手擀粉,大同市马大哈火锅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桐城中央店加工的手擀粉,大同大学黄山大厦KK餐厅加工的宽粉,大同市东荣凯耀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均超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责成大同市食药监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文/崔晓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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