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小企业信贷业务积极、稳健、可持续发展,有效防范和控制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大同分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小企业贷后风险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力促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稳健发展。
一、确保资金体内循环。要求小企业有贷户基本账户必须开在该行,同时一并将受托支付交易对手账户开立在工行。并要求信贷客户的日常结算必须发生在工行,且销售回笼款必须90%以上回到该行账户,从源头上严控企业资金流向,确保第一资金循环链在行内流转。
二、确保贷后职责分明。各支行明确自身所承担的贷后管理工作职能,小企业客户经理要认真履行贷后管理工作职责,分管行长、客户经理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企业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变化状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贷款使用、抵(质)押物价值的变化等情况,及时发现市场变化及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当这些问题威胁到我行贷款安全时,要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具体措施,确保贷款安全。
三、确保检查不走过场。经办行按小企业贷后管理要求在固定的间隔期对企业进行常规性间隔期检查。对发生异常情况预警或出现风险状况的,加大检查频率,深入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直至风险状况消除或融资全额收回。
四、确保操作培训到位。加强对小企业贷后管理人员的系统操作培训,积极运用总行已开发的系统和平台,提高贷后管理的效率和效果,防止因贷后跟踪不及时贻误处理时机、甚至形成贷款风险的情况发生。该行不定期开展现场与非现场监测、检查,通报各行贷后管理工作的实际执行情况。
五、确保销售货款回笼。加强企业销售归行管理不仅有利于企业存款的稳定增长,更有助于防止企业挪用信贷资金,保证信贷资金安全。因此,该行把销售归行纳入日常营销和贷后管理的重要内容的同时,要通过及时掌握客户回款规律和方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细化措施,督促企业及时回款,销售归行额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要求,又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则向企业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企业提前归还贷款或采取追加担保措施,并作为潜在风险贷款客户来管理,保障信贷资金安全。坚决制止“我行贷款、他行结算”和“裸贷”等现象发生,切实提高销售归行率。
责编:韩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