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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防汛抗洪将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8/5 10:32:45

 

本报8月3日讯 今天,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太原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下发,今后全市防汛抗洪将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根据预案,今后预报可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气象部门将跟踪报送天气情况。汾河干流雨情水情信息每隔1小时收集一次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山洪河道、小水库、淤地坝、缓洪池、排退水设施的实时雨情水情信息和预警工作将由所属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会同气象部门、市政设施和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县(市、区)将进行排涝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须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及重要财产。防汛预警级别由重到轻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根据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4个响应等级。

发生巡视检查不细,处理违章和隐患不力,造成损失等6类情况,视情节和后果,将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 要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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